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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11月4日周三1 条
  1. 交通运输部官方解读

    交通运输部发布《汛期公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管理办法》解读

    交通运输部发布《汛期公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管理办法》解读,说明《办法》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(交公路规〔2026〕5号),共十章六十三条。解读介绍《办法》主要规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、监测预警、力量预置、预警“叫应”、公路巡查、交通管控、应急处置和保障措施等内容。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基础,落实管控责任,细化工作举措,抓好宣贯培训和落地执行。

    关注要点:原文显示,该办法共十章六十三条,对汛期公路风险隐患排查整治、监测预警、力量预置、预警“叫应”、公路巡查、交通管控、应急处置和保障措施作出规定。

11月3日周二
  1. 交通运输部政策文件

   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协作数据交换技术要求》等10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

    交通运输部发布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协作数据交换技术要求》等10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,该批标准业经审查通过,均为推荐性标准,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,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。附件为发布的10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编号、名称、主要内容等一览表。

10月27日周二
  1. 交通运输部政策文件

   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《交通运输分级分类运行监测通用要求》等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

    交通运输部发布《交通运输分级分类运行监测通用要求》等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(2026年第10批),经审查通过,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。标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,并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,附件列出6项标准编号、名称、主要内容等一览表。

10月26日周一
  1. 交通运输部官方解读

    交通运输部图解《交通信息采集 路侧毫米波雷达交通状态检测器》(GB/T 48111—2026)发布实施

    交通运输部就国家标准《交通信息采集 路侧毫米波雷达交通状态检测器》(GB/T 48111—2026)发布官方图解,说明该标准近期获批发布,将于202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标准实施后将统一路侧毫米波雷达交通状态检测器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,为设备规范化应用提供可操作的技术依据,并以标准引领加快公路基础设施数智化升级。

    关注要点:原文明确该标准将于2027年3月1日起实施,并统一路侧毫米波雷达交通状态检测器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。

10月14日周三
  1. 交通运输部政策文件

   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《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英文版编译细则》的公告

    交通运输部发布《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英文版编译细则》(JTG/T 1005—2026),作为公路工程推荐性行业标准,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。该标准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与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,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,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负责。

  2. 交通运输部官方解读

    交通运输部官方解读《水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指引》

    近日,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《水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指引》(交办水〔2026〕63号),并发布解读。《指引》从安全提升、提质增效、绿色转型三个方面提出22个有迫切需求的水运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,其中安全提升9个、提质增效10个、绿色转型3个。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准主攻方向,推动重点突破、加强成果转化应用和典型案例总结。

10月13日周二
  1. 交通运输部官方解读

    交通运输部发布《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(2026—2030年)》政策解读

    交通运输部就《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(2026—2030年)》发布政策解读,说明该方案由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。

    关注要点:原文支持关注《行动方案》提出的2028年、2030年目标和三方面11项任务及各地组织实施要求。

10月10日周六
  1. 交通运输部官方解读

    交通运输部官方解读《集装箱铁水联运装载和安全检查技术规范》(GB/T 48309—2026)

    交通运输部以图解形式解读推荐性国家标准《集装箱铁水联运装载和安全检查技术规范》(GB/T 48309—2026)。该标准将规范铁路和水路运输衔接环节的装载加固和安全检查作业,并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标准编制旨在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快推进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“一箱制”发展的意见》有关要求,健全集装箱多式联运标准体系。

10月8日周四
  1. 交通运输部规章

    交通运输部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》

    交通运输部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》,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的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。规章对船舶污染物排放与接收、污染危害性货物载运、水上拆解打捞修造等作业提出报告、申报、备案和防污染要求,并规定相应法律责任。规章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,同时废止2010年第7号令及历次修改决定。

    关注要点:原文载明该规章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,并同时废止2010年第7号令等旧文件。